网购、捐款将有法可依 地方立法不能任性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于今天上午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袁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就“人大立法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网络购物将有法可依
发布会上,有记者就当前网购中消费者维权困难、侵犯知识产权现象多发的问题,提问当前电子商务立法的情况。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指出,当前网购过程中出现的假冒伪劣、欺诈侵权、电商的平台责任问题、数据信息保护问题,一些是在传统经营模式当中就有的,一些是属于电子商务发展中新遇到的,这些都需要通过法律加以规范。
电子商务立法已经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由全国人大财经委牵头组织起草。在电子商务立法当中,将坚持问题导向,对电子商务经营的主体责任、交易与服务安全、数据信息的保护、维护消费者权益以及市场秩序、公平竞争等内容都进行了规范。
目前已经形成了法律草案稿,将尽早提请财经委全体会议审议后,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慈善组织募集多少钱、用在什么地方必须公开
针对记者提出的近年来慈善丑闻层出不穷、慈善公信力严重透支、慈善信息不公开、资金管理不规范等乱象,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表示,近年来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很快,但问题也不少,突出表现在信息公开不够和慈善财产管理不规范。慈善财产怎么能够看住、用好,是慈善立法当中的重要内容。
王胜明介绍,目前慈善法草案总共有12章,“我最看重信息公开一章”。善款怎么能够看住、用好?慈善行为怎么规范?一靠自律,二靠严管,自律和严管的主要途径是信息公开。
慈善法在许多方面对慈善组织信息公开作出规定:
一是慈善组织的生命力在于信息公开。
二是区分不同主体、不同方式,强制信息公开。慈善组织的基本情况,慈善项目的运作情况,比如为什么要募款、募集了多少钱、用在什么地方、还剩下多少钱等,慈善法草案明确规定,必须定期公开。
三是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平台。
四是规定了违反信息公开义务的法律责任。
除了信息公开之外,草案对慈善组织本身也提出了许多要求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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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观两会 | 王胜明谈网络募捐:赞成有所限制 逐步放开
王胜明表示,“如果我们国家的慈善组织能够依照慈善法的规定,及时、真实地做到信息公开,做到慈善法要求履行的其他义务,取信于民,中国人做善事的热情就会激发出来,我国的捐赠数额在现有基础上将有极大提高”。
地方立法如何提高质量?
去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赋予了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地方立法质量如何保证?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w0187gb19yi&width=500&height=375&auto=0△ V观两会 | 郑淑娜:确实发现一些地方性法规与法律不一致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总结一年的实践,表示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严格按照立法权限进行立法。立法法给设区的市规定的立法权限是三个方面:一是城乡建设与管理;二是环境保护;三是历史文化保护。
第二方面,地方立法不能与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包括省里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第三个方面,重视立法人才培养。
机动车“限号”是否超越了权限?
针对全国不少地方针对机动车等出台的限行规定,有记者提问,这是否与立法法中规定的不得超越权限相违背?地方的立法如何能够不任性?
郑淑娜回答中表示,大气污染防治法在向国务员提交的议案当中也规定了限行限购的措施,在常委会审议过程当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是不是侵犯了公民的权利,后来大气污染防治法在这个方面作了一些修改,删去了限行的规定。这是因为,第一、这个规定涉及公民财产权的行使,应当慎重。第二,解决机动车的污染也可以通过提高油品质量、提高用车成本这些方式来解决。第三,这个规定授权省级政府规定的限行范围太大,省级政府行使这个权力未必合适。第四个理由是社会成本高、群众意见大,两次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反对限行的有很多人。考虑这样的情况,没有规定限行。
根据地方的实际情况,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一些限行的规定,很难说它是与法律相抵触的,法律规定这个可以由地方人大常委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做出规定。据了解,北京、上海、天津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根据天气污染的情况可以做出限行的相应措施。
“大气十条”、“水十条”之后将出台“土十条”
记者会上,有记者就“镉大米”事件提问土壤污染问题。
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袁驷表示,土壤污染问题已经成为继大气污染、水污染之后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急需解决的重大环境问题。我们国家说“向污染宣战”,水、大气和土壤是三个主要的主战场。
环保部最近对外宣布撤销了两个司,专门设立了大气、水、土污染防治司。环保部已经出台了“大气十条”、“水十条”,即将出台实施“土十条”,所有这些都是围绕治污的三大战场、三大战役来排兵布阵的。
土壤污染与大气、水污染相比,其成因更为复杂,大气的沉降、水污染、工业污染、建筑污染、交通运输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矿山开采污染、垃圾污染等,都可能最终影响到土壤,从调查结果来看,我国的土壤环境总体上形势严峻、不容乐观,部分地方污染严重。
我国土污染防治工作基础相对薄弱,没有专门的单行法律,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就是要填补这片空白。
经中央批准,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了立法规划一类项目,由环资委负责牵头起草和提请审议。目前已委托环保部起草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建议稿,初步拟订在今年年内环资委内部进行两次初审,2017年提交给常委会,纳入到常委会的立法计划,完成提请和审议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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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监制/周庆安 主编/李浙
编辑/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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